關于實施《稅收票證管理辦法》有關事項的公告
《稅收票證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8號,以下簡稱《辦法》)已于2013年2月25日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為保證國家稅收收入的安全完整,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適應稅收信息化發展需要,根據《辦法》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稅收票證管理辦法〉若干問題的公告》(2013年第3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稅收票證管理辦法〉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3〕339號)等規定和要求,現就全省國稅系統實施《稅收票證管理辦法》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云南省,稅收票管理[詳情]
202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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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開發股權退出的三個財稅籌劃思路
2018年與B房地產公司簽署了合作開發協議,約定A公司以評估作價10000萬元投資入股,建設一家100%控制的校辦企業,并以80畝科教用地出資,建設完成后,B公司以貨幣增資的方式持有C公司60%的股權,并承諾為后續開發提供資金, 股權退出,財稅籌劃[詳情]
202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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