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優化整合出口退稅信息系統 更好服務納稅人有關事項的公告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積極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更好服務市場主體,按照在黨史學習教育中開展好“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的要求,稅務總局將金稅三期工程系統和出口退稅管理系統進行了整合,在金稅三期工程系統中開發了出口退稅管理模塊。本次系統整合工作,堅持為民便民,以優化執法服務、辦好惠民實事為導向,大幅簡并優化了出口退(免)稅申報、報送資料、辦稅程序、證明開具和分類管理等措施,增加了便捷服務功能?,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優化退稅,服務納稅人[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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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子女教育支出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采集表(電子模板) 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子女教育支出 政策適用條件: 1. 有子女符合以下兩個條件之一: (1)扣除年度有子女 滿3歲 且處于小學入學前階段;(2)扣除年度有子女正接受 全日制 學歷教育。 2.同一子女的父親和母親 個人所得稅,所得稅[詳情]
20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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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福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
社會福利企業是是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經濟實體,具有法人資格的,為安置殘疾人員勞動就業而興辦的具有社會福利性質的特殊企業。
國家對這類經濟組織酌情減免產品稅、營業稅、增值稅等,所減免的稅金全部作為企業發展基金和集體福利基金;企業的利潤主要用于擴大再生產、職工的集體福利設施和獎金;有條件地提取少部分用于社會福利事業。 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詳情]
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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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
由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2年4月30日前與單位以書面或者電子等方式進行確認,補充提供其納稅年度內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國家稅務總局,2022年第1號,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年度匯算,稅前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公益性捐贈,企業年金,商業健康保險費,年度匯算退稅,年度匯算補稅[詳情]
202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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