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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子女教育支出
202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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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稅屋
一、子女。
5類
1.婚生子女,2.非婚生子女,3.繼子女,4.養子女,5.納稅人(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所擔任監護人的未成年人。
二、教育。
學前教育+全日制學歷教育
(一)學前教育:
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處于學前教育階段。
1. 如果子女出生于2016年12月8日,2019年12月8日滿三周歲,2019年12月當月可扣除一個月;
2. 自2019年12月學前教育起,至學歷教育結束當月,將會連續扣除;
3. “教育部門有關學生學籍信息(包括學歷繼續教育學生學籍、考籍信息)、在相關部門備案的境外教育機構資質信息。”
學前教育無學籍,應不予比對審核;只以“年滿三歲”為條件扣除,不論是否就學。
(二)全日制學歷教育:
三個階段
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1. 沒必要考慮學前教育與全日制學歷教育的銜接時間;
2. 受教育期間是以“學籍”來判斷連續扣除。因病或其他非主觀原因休學,但學籍繼續保留的期間,以及施教機構按規定組織實施的寒暑假等假期,可連續扣除。
大學期間應招當義務兵,學校仍保留學籍的,也應連續扣除。
3. 被開除學籍的,不得扣除?
三、教育地點。中國境內教育+中國境外教育
四、扣除標準。定額扣除:1000元/每月/每個子女
五、扣除方法。選擇扣除:父母單方1000元、父母雙方各500元
1. 2019年元月,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錄入系統后,選擇父母雙方各扣500元,2019年度內不得變更扣除方法;
2. 提交子女個人教育信息時,系統中“本人扣除比例”必須選100%或50%;
3. 2019年度不提交子女個人教育信息,可以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的匯繳期內,在匯繳申報時扣除。父母雙方可以有12000元的扣除額度調劑,實現家庭納稅的利益最大化;
4. 2019年匯繳時選擇的扣除方法將被保留,并作為2020年其后的預扣預繳所采用的扣除方法;
5. 2020年可有一次選擇修改扣除方法的機會。
六、備查資料
1. 境內接受教育:未要求留存;
2. 境外接受教育: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留學簽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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