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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附屬設施的契稅應如何計算?
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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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天津熱點問答
房屋附屬設施(包括停車位、機動車庫、非機動車庫、頂層閣樓、儲藏室及其他房屋附屬設施)與房屋為同一不動產單元的,計稅依據為承受方應交付的總價款,并適用與房屋相同的稅率;房屋附屬設施與房屋為不同不動產單元的,計稅依據為轉移合同確定的成交價格,并按當地確定的適用稅率計稅。
文件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貫徹實施契稅法若干事項執行口徑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3號)第二條第(六)款。
鏈接: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貫徹實施契稅法若干事項執行口徑的公告
轉載連接:http://tianjin.chinatax.gov.cn/11200000000/0300/030005/202401191359498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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