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業的最新稅收優惠政策是什么?需要符合什么條件?
答:第一,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規定:“二、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上述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稅收優惠,小型微利企業[詳情]
202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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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降低物流成本促進現代物流產業 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關于進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實施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20〕10號)和《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推進全省現代物流體系建設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閩發改服務〔2021〕46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提升物流效率,提升物流產業服務質量和綜合競爭力,更好發揮物流業產業的基礎性、戰略性、先導性作用,推進廈門國際性物流樞紐城市建設,結合本市實際,提出以下措施。 降低成本,海南省[詳情]
202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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