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下需要辦理年度匯算?
答:如果您是居民個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取得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時已預繳的個人所得稅,與這四項所得全年加總后計算的個人所得稅存在差異,您就需要關注綜合所得年度匯算。如果預繳的稅款高于全年應納稅款,您可以通過辦理年度匯算申報 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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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申報表
為落實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促進集成電路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等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財政部聯合我局及相關部門密集出臺了多項企業所得稅政策,稅務總局2020年12月30日發布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4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公告,對《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9年版)》進行了修訂。 2021年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詳情]
20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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