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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 熱點問答 問:政策出臺后,原適用增值稅簡易計稅方法的資源回收企業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能否改為選擇適用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
202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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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甘肅熱點問答
問:政策出臺后,原適用增值稅簡易計稅方法的資源回收企業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能否改為選擇適用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
答:資源回收企業中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銷售報廢產品,本公告施行前已按有關規定選擇適用增值稅簡易計稅方法的,可以在2024年7月31日前改為選擇適用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
除上述情形外,資源回收企業選擇增值稅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繳納增值稅后,36個月內不得變更;變更為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后,36個月內不得再選擇增值稅簡易計稅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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