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發展環境
(一)提高運輸領域監管水平。加快運輸領域資質證照電子化,推動線上辦理簽注;簡化企業分支機構、末端網點備案手續;推進治超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信息化;發展網絡貨運平臺,轉變輕型貨車運輸管理方式。
(二)優化城市配送通行停靠管理。鼓勵發展共同配送等集約、高效配送組織模式。合理設置城市配送車輛停靠、裝卸相關設施。探索將城市配送車輛停靠裝卸場地建設納入城市建設和建筑設計規范。
(三)持續推進通關便利化。推動港口等運輸樞紐場所作業單證無紙化,加快監管模式、流程的創新改革,推動“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優化升級,促進多領域、跨地域的信息互通、互用,提升口岸通關效率,降低通關成本。
(四)減輕企業通行費負擔。嚴格落實鮮活農產品運輸“綠色通道”政策,切實降低冷鮮豬肉等鮮活農產品運輸成本。
(五)落實物流減稅降費政策。按照國家規定,落實好物流減稅降費政策。
(六)規范口岸、樞紐收費。依法規范港口等運輸樞紐企業收費行為,完善收費目錄清單公開并實行動態管理,降低港口、通關、檢驗檢疫等收費。推進建立市場調節價收費項目收費行為規則,依法查處強制收費、只收費不服務、超標準收費、壟斷收費等違規違法行為。
(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發改委、交通運輸局、郵政管理局、商務局、公安局、港口管理局、自貿委、口岸辦、廈門海關、資源規劃局、建設局、稅務局、南昌局集團)
二、加強基礎體系建設,支撐產業高效運行
(七)提高基礎設施銜接水平。落實物流產業專項規劃和城市貨運交通規劃,加強運輸樞紐集疏運體系建設,促進運輸樞紐與物流服務設施高效銜接,改善運輸結構。
(八)完善多式聯運體系。支持多式聯運模式、業態創新,發展甩掛、馱背、多式聯運,加強公共服務型信息平臺建設,促進各運輸方式信息互通、互用。
(九)推進數字化、標準化建設。加快貨物管理、運輸服務、場站設施等數字化升級;以推進運輸車輛、裝載單元、托盤標準化、信息化、社會化為重點,加快物流標準化建設,支持標準化“物聯網+”共用信息化平臺建設。
(十)加強城鄉配送體系建設。持續推進城鄉物流服務一體化建設,完善以綜合物流中心、公共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網點和公共信息平臺為支撐的配送體系;推進配送功能進社區綜合服務網點,加強城鄉公共末端配送網點建設;推廣使用綠色包裝、循環箱、新能源設備等,探索公交等公共資源與配送業務融合共享。
(十一)發揮樞紐綜合效應。依托區域性海港、陸港、空港、商港、信息港打造高效物流通道,以物流產業聚集區為基礎規劃發展平臺和載體,推進國家物流樞紐建設,完善應急物流基礎設施網絡,提升節點資源功能整合水平和產業要素聚集效應。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場監管局、資源規劃局、發改委、港口管理局、口岸辦、公安局、商務局、工信局、建設局、郵政管理局)
三、加強要素保障,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十二)拓寬融資渠道。加大專項債券對重大物流基礎設施建設的支持力度,落實金融優惠政策,支持銀企協作搭建合作平臺,創新業務模式與金融產品相結合,發展物流與供應鏈金融。
(十三)完善風險補償分擔機制。鼓勵保險公司為企業信貸融資提供保證保險增信支持,加大政策性信貸擔保支持力度。發揮商業保險優勢,支持保險公司開發物流企業綜合保險產品和物流新興業態從業人員的意外、醫療保險產品。
(十四)推進骨干企業培育。重點培育一批具備較大業務規模、較強競爭力的供應鏈物流服務企業,發揮龍頭企業引領與帶動效應,鼓勵企業創建優質品牌。對首次認定的市級重點物流企業給予一次性50萬元獎勵。
(十五)支持企業總部建設。鼓勵發展供應鏈物流服務與商業模式、服務業態創新,推進產業高端資源要素聚集。對面向全國和區域的營運總部、采購分撥中心、業務單證中心、結算中心的供應鏈物流法人企業,在廈年物流營業收入首次達到3億元、5億元、10億元以上的,分別給予100萬元、300萬元、500萬元的獎勵。以上獎勵遞進補差,就高不重復。
(十六)加強人才培養、使用。鼓勵院校、教育機構開展校企合作,加強物流人才培養、運營技術裝備與模式研發,對符合本市人才政策規定條件的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可申請享受本市引進人才相關優惠政策。對為廈門大專以上院校物流與供應鏈專業在校學生提供實踐實習崗位一個月以上且年滿30人以上的企業,按每人2000元給予獎勵。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發改委、財政局、商務局、教育局、金融監管局)
四、加強載體和通道建設,增強發展后勁
(十七)打造“一帶一路”物流新通道。支持開行中歐國際貨運班列和“絲路海運”,以多式聯運拓展臺灣及東南亞等市場,培育以廈門為戰略支點的物流產業生態圈。
(十八)支持拓展市場腹地。鼓勵延伸服務功能,提升物流樞紐輻射能力,壯大樞紐經濟。對以廈門海、陸、空樞紐港為依托開展多式聯運拓展腹地市場,建設陸地港等喂給項目的,按項目投資進度給予20%補助,每個項目補助不超過500萬元。
(十九)鼓勵參與創建示范工程。以創新和智慧化提升物流園區產業要素聚集能力,增強項目示范引領作用。對被評選為省級示范園區的,給予100萬元獎勵;對被評選為國家級示范園區的,給予200萬元的獎勵。
(二十)支持重點項目建設。保障物流基礎設施建設,提升物流產業基礎性、支撐性功能。對在建重點物流項目貸款所產生的利息進行貼息資助,貼息金額不超過企業實際支付銀行利息的30%。貼息期限最高不超過3年,累計不超過300萬元。
(二十一)鼓勵郵政快遞企業發展跨境業務。支持拓展國際物流通道,加快內外聯通、高效安全的物流網絡建設。對郵政快遞企業經廈門口岸的出境郵件、快件年業務量首次達到50萬件、150萬件、300萬件、600萬件以上,且增長速度超過20%的,分別給予20萬元、40萬元、80萬元、100萬元的獎勵。以上獎勵遞進補差,就高不重復。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財政局、港口管理局、商務局、自貿委、郵政管理局)
五、加快城市配送發展,促進消費轉型升級
(二十二)加強城鄉三級配送網絡建設。完善鄉村物流基礎設施,搭建鄉村物流服務網絡,助力鄉村振興。對列入郵政管理部門快遞服務薄弱行政村目錄的末端網點,運營每滿一年給予補助5000元,最多補助3年。對在鼓浪嶼區域年度收派快件總量10萬件以上的,補貼5萬元;20萬件以上的,補貼10萬元。
(二十三)支持冷鏈設施設備升級。提高冷鏈物流規模化、集約化、組織化、網絡化水平,推廣使用移動冷庫等新型冷鏈物流設施設備。對購置新增移動冷庫等冷鏈物流設施設備投資1000萬元以上的,按投資額5%予以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二十四)支持冷鏈管理平臺建設。支持共享型全程溫控管理平臺建設,實現倉儲配送信息、標識信息、冷鏈產品可追溯。對冷鏈物流企業投資200萬元以上的冷鏈管理平臺建設項目,按投資額20%予以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二十五)推進通行便利化。用于城市配送、郵政快遞服務的新能源貨車免于辦理貨車通行證,不受貨車限行路段、限行時段的限制;對重大活動、重要節假日及大型占道施工期間,按照當期交通管理規定通行。做好配送車輛裝卸貨停靠點或區域規劃、設置,完善城區通行證辦理機制,實施通行政策與精準化、規范化、標準化考核相結合。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商務局、公安局、財政局、郵政管理局)
六、鼓勵新技術應用,提升智能化水平
(二十六)支持公共信息平臺建設。推進現代物流與互聯網融合發展,打造以互聯網為依托,開放共享、合作共贏、高效便捷、綠色安全的智慧物流生態體系。對使用移動互聯網等技術建設公共型信息平臺、網絡貨運平臺,經專家評審后按項目投資額的30%給予一次性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金額不超過500萬元。
(二十七)支持智能化建設。推進現代物流技術創新,鼓勵倉儲、運輸、流通加工等業務進行協同化、自動化、智能化、可視化改造建設。對實現“機器換工”、業務增量、成本下降、效率提高和服務與環境質量改善實施效果明顯的項目,經專家評審后給予項目投資額20%一次性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金額不超過500萬元。
(二十八)鼓勵使用綠色包裝。以技術創新和模式創新驅動快遞包裝綠色轉型,開發應用新技術、新產品。鼓勵郵政快遞使用綠色包裝、綠色循環箱和可降解綠色包材,年購置費用達到80萬元以上的,按年購置費用10%予以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二十九)鼓勵使用新能源裝備。推廣使用新能源裝備,促進物流作業節能減排。對在倉儲、裝卸等業務過程使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裝卸設備,總投資300萬元以上的,按投資額20%予以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商務局、郵政管理局、財政局)
七、推動供應鏈創新與應用,提升發展質量
(三十)推進供應鏈跨業協同。推動采購、制造、物流、金融等供應鏈管理協同,降低生產經營和交易成本,融入參與全球供應鏈網絡分工。
(三十一)支持供應鏈商業模式、服務業態創新。鼓勵跨業態、跨區域、跨渠道的商業模式、服務業態創新,促進線上線下產業要素融合。推進智慧物流與智慧制造、智慧商貿的深度融合,加強供應鏈綜合服務和交易平臺建設,拓展質量管理、追溯服務、金融服務、研發設計等功能,實施采購執行、物流服務、分銷執行、融資結算、口岸通關等一體化服務。對供應鏈綜合服務和交易平臺項目建設,經專家評審按項目投資額的30%予以一次性補助,每個項目補助金額不超過300萬元。
(三十二)鼓勵發展供應鏈增值服務。鼓勵供應鏈物流企業發展第三方支付、供應鏈金融、技術研發、品牌培育、信用建設、市場開拓、標準化服務、檢驗檢測認證、人才培養等增值服務,建立債項評級和主體評級相結合的風險控制體系。
(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商務局、工信局、財政局、郵政管理局、自貿委)
八、加強規劃與用地保障,促進產業健康發展
(三十三)保障物流用地需求。保障國家物流樞紐、鐵路專用線、冷鏈物流設施等重大物流基礎設施用地,合理設置容積率、投資強度等考核指標,支持鐵路貨運場站功能整合和存量土地高效開發、建設物流設施。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對提高自有工業用地或倉儲用地利用率、容積率并用于倉儲、分撥轉運等物流設施建設的,按規定不再增收土地價款。
(三十四)優化城鄉物流系統。做好物流產業專項規劃和城市貨運系統規劃編制,推進區域各運輸方式基礎設施、管理系統的銜接和公共物流通道建設,構建體系完善、層次清晰、分工明確、運行高效的物流系統。
(三十五)保障末端配送網點用地。做好社區公共服務設施用地規劃,新建工業、商業和社區項目應規劃、預留物流配送末端網點用地,新建寫字樓、居住小區應同時規劃建設配送末端網點用房,實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使用。
(三十六)保障重點用地。優先安排整合供應鏈物流要素資源的公共型平臺項目土地供應;為工業生產配套的倉儲物流項目,執行工業用地政策。
(三十七)新建專業物流倉儲設施屬生產性建筑,按規定不列入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范疇。倉儲設施以外的綜合樓、辦公樓、宿舍樓、食堂等非生產性建筑應依法修建防空地下室。
(責任單位:市資源規劃局、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港口管理局、市人防辦)
九、保障措施
(三十八)廈門市發展現代物流產業協調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物流辦”)根據本措施制定和實施重點物流企業、項目認定辦法,牽頭制定扶持資金管理等實施辦法,支持產業專項規劃、專題研究等;區政府(管委會)應設立發展現代物流產業協調小組及其辦公室,給予人員、經費保障;市、區(管委會)兩級發展現代物流產業協調工作機構建立聯席會議機制,推進產業協同發展。
(三十九)本措施物流產業扶持資金由市交通運輸局按預算管理程序編制下一年度部門預算。
(四十)相關職能部門、區(管委會)應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協作;各區政府(含自貿試驗區、保稅港區、產業園區管委會等)結合本區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或專項扶持政策,報市物流辦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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