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務管理服務局解讀《湖南省全面推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
為方便企業群眾辦事創業,更好地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2號)要求,省政務局牽頭研究起草了《湖南省全面推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同步編制《湖南省涉企經營許可告知承諾制事項指導目錄(第一批)》(以下簡稱《指導目錄》),制定《湖南省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書(范本)》和《申請人承諾書(范本)》,廣泛征求吸納了省直部門和市州意見建議,并根據省司法廳合法性和公平競爭審查意見再次修訂完善。6月16日,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實施方案》。 湖南省,經營許可方案[詳情]
202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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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增值稅進項發票,是否可以抵扣?
下列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從銷售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含稅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二)從海關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三)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9%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
(四)自境外單位或者個人購進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者境內的不動產,從稅務機關或者扣繳義務人取得的代扣代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準予抵扣的項目和扣除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 增值稅,進項發票[詳情]
202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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