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季申報的制造業個體工商戶如何繼續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
2022-05-23
14
來源:廣東熱點問答
答:《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關于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有關事項的公告》(2021年第30號,以下簡稱30號公告)規定的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政策,緩繳期限在原先三個月基礎上,繼續延長六個月。
舉例:納稅人B是年銷售額30萬元的制造業個體工商戶,且實行簡易申報,按季繳納,納稅人無需操作確認緩繳相關稅費,稅務機關2022年4月暫不劃扣其2021年第四季度緩繳的個人所得稅、增值稅、消費稅及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相關稅費繼續延緩繳納期限6個月,延長緩繳期限的稅費在2022年10月劃扣2022年第三季度應繳稅費時一并劃扣。
轉載連接: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rdwd/2022-04/08/content_03b96a43ad594cc4bb9f3c3807ade8c0.shtml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轉自其它媒體,相關信息僅為傳播更多信息,與本站立場無關。月盛科技不保證該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文字、視頻、音頻、數據及圖表)全部或者部分內容的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時性、原創性等,如有侵權請聯系400-716-8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