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下限可繼續執行2019年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準政策,也可以惠及按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準繳費的職工和所在單位。
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緩繳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三項社會保險費至2020年12月底,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職工醫保單位繳費部分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按照現行政策規定,此次實施的階段性減免社保費政策,在緩繳單位繳費部分的同時,允許緩繳個人代扣代繳部分。具體您可以按照本地規定,由所在單位結合職工個人意愿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