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捐贈給貧困人員的物資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嗎?有文件可以參考嗎?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務院扶貧辦關于企業扶貧捐贈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務院扶貧辦公告2019年第49號)文件規定:“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者縣級(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用于目標脫貧地區的扶貧捐贈支出,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據實扣除。在政策執行期限內,目標脫貧地區實現脫貧的,可繼 扶貧所得稅,所得稅[詳情]
20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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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表(A表)
根據新稅法及相關政策規定調整完善了原《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A表)》《個人所得稅基礎信息表(B表)》《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表》《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表(A表)》《個人所得稅生產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A表)》《個人所得稅生產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B表)》《個人所得稅生產經營所得納稅申報表(C表)》相關填報內容和說明; 個人所得稅,所得稅[詳情]
20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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