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選擇按季納稅)卻不能享受小微優惠的幾種情形
情形一:代開或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收入不能享受小微增值稅優惠。
某納稅人某季銷售額為6萬元,均為代開或自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銷售收入,則該季銷售額不超過30萬元也不能享受小微增值稅優惠。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編寫《增值稅發票開具指南》第十一條規定,銷售貨物、提供應稅勞務或者發生應稅行為適用增值稅免稅規定的,不得開 小微優惠,納稅優惠[詳情]
202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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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銷售單位發票專用章的發票報不了賬怎么辦?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綜合服務平臺等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號)規定:“二、納稅人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公共服務平臺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票樣見附件),屬于稅務機關監制的 發票,發票專用章[詳情]
20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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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稅人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其計算銷售額比重時,銷售額都包括哪些?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內旅客運輸服務進項稅抵扣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1號)第二條規定:
(一)《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七條關于加計抵減政策適用所稱“銷售額”,包括納稅申報銷售額、稽查查補銷售額、納稅評估調整銷售額。其中,納稅申報銷售額包括一般計稅方法銷售額,簡易計稅方法銷售額,免稅銷售額,稅務機關代開發票銷售額,免、抵、退辦法出口銷售額,即征即退項目銷售額。 代開發票銷售額,增值稅[詳情]
202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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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標準的月(季)銷售額的口徑是什么?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5號)規定,納稅人以所有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包括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合計銷售額,判斷是否達到免稅標準。同時,小規模納稅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5萬元、但在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仍未超過15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可享受小規模納稅人免稅政策。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詳情]
202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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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可以差額征稅?
1.金融商品轉讓: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2.經紀代理服務: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后的余額為銷售額。 差額征稅,銷售額[詳情]
202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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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議產品組裝后銷售的稅務籌劃
如果企業將“先組裝后銷售”的方式改為“工廠銷售商店組裝”方式,就可以大大降低消費稅稅收負擔,增加企業經濟收益。 稅務籌劃,稅務[詳情]
202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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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人員的大額提成,怎么籌劃個稅
隨著金三大數據、國地稅合并以及社保的深入普及等國家各項監管力度的加強,對企業合法合規的要求程度越來越高,同時,隨著發票合規性監管時代的來臨,企業已全面進入“稅收強制規范”的時期。那么,作為每個公司都不 個稅,籌劃個稅[詳情]
202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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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獨立核算的銷售公司節省消費稅案例
企業在設立獨立核算的銷售公司后,可少繳銷售稅15萬元(55-40)。但企業銷售給銷售公司的價格不應當低于70%,如果銷售價格“明顯偏低”,主管稅務機關將會對價格重新進行調整。 消費稅,節省消費稅[詳情]
202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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