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稅務局關于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郵寄納稅申報的通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郵寄納稅申報辦法》(國稅發〔1997〕147號印發,根據2018年6月15日《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部分稅務部門規章的決定》修正)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0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2號)有關規定,現將納稅人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郵寄納稅申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適用范圍 匯算清繳,納稅申報[詳情]
202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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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稅務局的企業登錄方式有哪些?
A2:企業登錄分為稅號、CA、IA、電子營業執照四種登錄方式。
(1)稅號登錄:納稅人輸入企業稅號、密碼、驗證碼,進入辦稅人員選擇。
對于已經實名的納稅人,在辦稅人員身份選擇后,分“自然人用戶登錄密碼驗證”、“手機驗證”、“刷臉驗證”三種驗證方式進行登錄。如該企業辦稅人員列表中無當前辦理人員的,請已綁定的辦稅人員登錄后,在 “辦稅人員實名信息采集”模塊進行實名采集。 電子稅務局,電子稅務局的企業登錄[詳情]
202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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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況下稅務局會進行一般反避稅調查?
稅務機關可對存在以下避稅安排的企業,啟動一般反避稅調查:
(一)濫用稅收優惠;
(二)濫用稅收協定;
(三)濫用公司組織形式;
(四)利用避稅港避稅;
(五)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 反避稅調查,避稅[詳情]
202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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