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西藏自治區稅務局 最新文件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減征部分乘用車車輛購置稅的公告
一、對購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內且單車價格(不含增值稅)不超過30萬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
二、本公告所稱乘用車,是指在設計、制造和技術特性上主要用于載運乘客及其隨身行李和(或)臨時物品,包括駕駛員座位在內最多不超過9個座位的汽車。
三、本公告所稱單車價格,以車輛購置稅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為準。
四、乘用車購置日期按照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或海關關稅專用繳款書等有效憑證的開具日期確定。
五、乘用車排量、座位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電子信息或者進口機動車《車輛電子信息單》電子信息所載的排量、額定載客(人)數確定。 [詳情]
202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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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以人民為中心 深化稅收“放管服”改革
自2021年“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開展以來,新疆稅務部門精心定制“春雨潤苗”網格套餐服務,提供“始于宣講輔導、精于業務辦理、終于政策落地”全鏈條式服務,不斷刷新稅務服務的速度,推動服務質效再升級,讓便民春風四季常吹。
“新疆稅務部門聚焦納稅人繳費人所需所盼,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優化服務、放管結合,努力打造負擔更輕、辦稅更快、服務更好、環境更優的稅收營商環境,做強新疆特色稅務服務品牌,持續推動改革向縱深發展、向一線扎根,切實為市場主體辦實事、解難題,以‘服務成績單’、群眾滿意度檢驗黨史學習教育成效,向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獻禮。”蔣學武說道。、
新疆稅務局堅持放管結合,實行服務+管理“雙輪驅動”,以“無事不擾、無處不在”監管“新”理念融合稅務“心”服務,對市場主體干擾最小化、監管效能最大化。
“今年原材料成本水漲船高,公司在資金周轉關鍵期,稅務部門及時給予風險提示,主動與銀行對接,幫助我們企業將納稅信用變現為融資信用,在搶占市場機遇的過程中走得更穩。”博樂市騰峰塑業有限公司負責人林宣程感慨道。 福建,稅收,改革[詳情]
202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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