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A表)(簡易版)(問答版)2020版
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A表)(簡易版)(問答版)2020版 政策依據 根據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6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部分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的公告 ,本表單自2020年1月1日起啟用。 《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A表)填表說明 (僅取得 個人所得稅,所得稅[詳情]
20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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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B表)2020版
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B表) 政策依據 根據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6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部分個人所得稅申報表的公告 ,本表單自2020年1月1日起啟用。 《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B表)填表說明 (居民個人取得境外所得適用) 個人所得稅,所得稅[詳情]
20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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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中間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之前多預繳的稅款如何處理?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號)規定,原不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企業,在年度中間預繳企業所得稅時,按本公告第三條規定判斷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 小微企業納稅,納稅[詳情]
202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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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中間判斷為小型微利企業的,預繳期限如何確定?
答:為了推進辦稅便利化改革,從2016年4月開始,小型微利企業統一實行按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因此,如果按月度預繳企業所得稅的企業,在年度中間4月、7月、10月的納稅申報期進行預繳申報時,按照規定判斷為小型微利企業的,自下一個申報期起,其納稅期限將統一調整為按季度預繳。同時,為了避免年度內頻繁調整納稅期限,《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號)規定,一經調整為按季度預繳,當年度內不再變更。 小微企業納稅,納稅[詳情]
202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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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能源局2020年度關于全市符合煤炭資源稅優惠條件煤礦名單的公告
為落實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煤炭資源稅改革的通知》(財稅〔2014〕72號)、《關于繼續執行的資源稅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32號)及山東省能源局《關于辦理出具符合煤炭資源稅優惠條件的煤礦名單有關事宜的通知》(魯能源煤炭字〔2020〕156號)有關要求,按照我市辦理出具符合煤炭資源稅優惠條件煤礦名單的程序,經專家審查,確定當前符合充填開采資源稅減稅政策的煤礦1處:山東新查莊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煤炭資源稅,泰安市,能源局[詳情]
202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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