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9年度開始,哪些企業屬于小型微利企業?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 微利企業,財稅問答[詳情]
202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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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2019年度開始,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哪些?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號)規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對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所得稅優惠[詳情]
202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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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關于發布2020年度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名單的通告
摘要: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納稅信用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4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納稅信用評價指標和評價方式(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48號)規定,現將2020年度納稅信用評價結果為A級的納稅人名單予以發布。 納稅人,納稅信用[詳情]
202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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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年度未稅前扣除的成本費用追溯調整問題解析
對企業發現以前年度實際發生的、按照稅收規定應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業做出專項申報及說明后,準予追補至該項目發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會計,稅務[詳情]
202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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