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取得政府財政資金,應在何時確認收入?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政策征管口徑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7號)第六條規定:“企業按照市場價格銷售貨物、提供勞務服務等,凡由政府財政部門根據企業銷售貨物、提供勞務服務的數量、金額的一定比例給予全部或部分資金支付的,應當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收入。
除上述情形外,企業取得的各種政府財政支付,如財政補貼、補助、補償、退稅等,應當按照實際取得收入的時間確認收入。
本公告適用于2021年及以后年度匯算清繳。 年度報表,企業所得稅[詳情]
2021/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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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如何判定本人的公益性捐贈屬于限額扣除還是全額扣除?
按照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也就是說,一般情況下,個人進行 公益性捐贈,個人所得稅法[詳情]
202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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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詳解:八大收入收益科目,如何準確選擇
事實上,交不交增值稅,與計入哪個科目沒有直接關系;關鍵在于是否發生應稅銷售行為,即銷售貨物、勞務(加工及修理修配)、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以及是否另有免稅優惠。 會計準則,會計[詳情]
202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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