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
由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2年4月30日前與單位以書面或者電子等方式進行確認,補充提供其納稅年度內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國家稅務總局,2022年第1號,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年度匯算,稅前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公益性捐贈,企業年金,商業健康保險費,年度匯算退稅,年度匯算補稅[詳情]
202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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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返還等財政補貼之企業所得稅處理雷區
本文僅從企業所得稅角度對財政補貼可能涉及的雷區進行梳理,探討財政補貼應稅性、收入時間確認、財政補貼對企業享受稅收優惠的影響等,并延伸至對該類投資協議中政府允諾有效性的思考,以期加強企業對財政補貼相關稅務合規管理的重視。 稅收返現,企業所得稅,納稅評估,財政補貼,處理雷區[詳情]
202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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