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再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取消代開貨物運輸業發票預征個人所得稅有關事項。 稅務問答,個人所得稅[詳情]
202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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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如何確定?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39號)規定:“第九條 納稅人銷售應稅產品,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自產自用應稅產品,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移送使用的當天。 資源稅,納稅義務[詳情]
20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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