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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問答 征收土地增值稅的納稅人應當在什么時間之內申報土地增值稅?
202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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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遼寧熱點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38號)第十條的規定:納稅人應當自轉讓房地產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向房地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在稅務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土地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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