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排查化解風險隱患 確保防汛安全萬無一失
(河北日報記者四建磊)7月22日晚,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王東峰來到他所包聯的保定市,檢查指導調度防汛救災工作。他強調,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汛救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底線思維,增強憂患意識,全面排查化解風險隱患,確保汛期安全萬無一失。省委副書記、省長許勤參加活動。
在聽取了保定市委主要負責同志關于該市防汛救災工作情況的匯報后,王東峰指出,保定市的區位特殊,位于北京和雄安新區的上游,市域內河流、水庫眾多,山區面積較大,防汛任務十分艱巨,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北京、雄安新區下游城鄉安全。全市各級黨委、政府和廣大黨員干部群眾要始終繃緊防汛備汛這根弦,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寧可信其大、不可信其小,以有力的措施、務實的作風,堅決筑牢防汛安全堅固防線。 河北省,防汛[詳情]
202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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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修訂《廣東省稅務系統規范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的公告
為進一步規范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保障和監督廣東省各級稅務機關依法履行行政處罰職責,保護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及其他涉稅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7號公布,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6號修改)、《納稅擔保試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1號公布)、《非居民承包工程作業和提供勞務稅收管理暫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19號公布)、《稅收票證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8號公布)、《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規則》(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8號公布)等有關規定,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決定對《廣東省稅務系統規范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公告2019年第7號公布)進行修訂。
現將修訂后的《廣東省稅務系統規范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予以公告。本公告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關于修訂〈廣東省稅務系統規范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公告2019年第7號)同時廢止。 廣東省,稅務行政[詳情]
202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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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獨立核算的銷售公司節省消費稅案例
企業在設立獨立核算的銷售公司后,可少繳銷售稅15萬元(55-40)。但企業銷售給銷售公司的價格不應當低于70%,如果銷售價格“明顯偏低”,主管稅務機關將會對價格重新進行調整。 消費稅,節省消費稅[詳情]
202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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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減稅降費 助推經濟發展
“減稅降費對穩定企業資金流產生了直接幫助,有效降低了我們企業的經營負擔。特別是這兩年國家密集出臺的一攬子稅費優惠政策,為我們企業應對疫情沖擊、促進復產達產提振了信心。”安順關嶺客運有限責任公司財務胡春平說道。 減稅,貴州省[詳情]
202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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