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納稅信用評價與修復有關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31號
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深入開展2021年“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推進稅務領域“放管服”改革,優化稅收營商環境,引導納稅人及時糾正違規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完善失信約束制度?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 放管服,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納稅信用[詳情]
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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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優惠政策相關熱點問題
1.小規模納稅人需要異地預繳增值稅,若月銷售額不超過15萬元,是否還需要預繳稅款?
答:自2021年4月1日起,按照現行規定應當預繳增值稅稅款的小規模納稅人,凡在預繳地實現的月銷售額未超過15萬元的,當前無需預繳稅款。 增值稅,問答[詳情]
202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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