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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寧夏回族自治區稅務局 熱點問答 納稅人出口電子煙是否可以辦理消費稅出口退(免)稅?
2022-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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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寧夏熱點問答
答:《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關于對電子煙征收消費稅的公告》(財政部 海關總署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33號)
五、關于進、出口政策
納稅人出口電子煙,適用出口退(免)稅政策。
將電子煙增列至邊民互市進口商品不予免稅清單并照章征稅。
除上述規定外,個人攜帶或者寄遞進境電子煙的消費稅征收,按照國務院有關規定執行。電子煙消費稅其他事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等規定執行。
本公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執行。
轉載連接:http://ningxia.chinatax.gov.cn/art/2022/10/28/art_10996_2831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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