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湖南省2021-2023年度具有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公益性社會組織名單(第一批)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 民政部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20年第27號)、《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有關銜接事項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號)、《湖南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 湖南省民政廳關于湖南省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確認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湘財稅〔2020〕24號)等文件要求,經湖南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湖南省民政廳聯合審核,現將湖南省2021-2023年度具有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公益性社會組織名單(第一批)予以公告。企業和個人2021-2023年度通過名單內公益性社會組織發生的用于公益事業的捐贈支出,按照現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準予在所得稅稅前扣除。 公益性捐贈,如何認定是公益性捐贈,公益性捐贈的定義,公益性捐贈是什么意思,公益性捐贈扣除比例,簡述公益性捐贈的具體范圍,公益性捐贈的原則,符合條件的公益性捐贈,公益性捐贈支出納稅調整[詳情]
202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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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新購進的器具、設備,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如何扣除?
答:一、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設備 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8〕54號)規定:“一、企業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 企業納稅,納稅[詳情]
20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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