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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 最新文件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關于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
2023-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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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甘肅最新政策
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各市 (州)稅務局,蘭州新區民政司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稅務局,甘肅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稅務局:
現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3〕19號)轉發你們,并提出如下意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提高思想認識。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是黨中央、國務院為減輕企業負擔,增強企業活力,促進就業穩定做出的重大決策部署。各地要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采取有力舉措,精心組織實施。
二 、嚴格落實政策。各地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一步規范繳費比例、繳費基數等相關政策,不得自行降低繳費基數。工傷保險省級統籌前,按照當前各統籌地區基金收支結余情況落實降費率政策,待省級統籌后,按照全省基金收支結余情況統一執行降費率政策。各地要加強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基金運行分析,確保待遇按時足額發放。
三 、加強政策宣傳。 各地要積極發揮人社、財政、稅務等部門優勢,充分利用多種宣傳媒介,多渠道、多形式共同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工作。
四 、及時上報情況。 各地人社、稅務部門要按規定開展降費核算工作,并按月上報有關情況。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向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稅務局報告。
甘肅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甘肅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甘肅省稅務局
2023年4月26日
轉載連接:http://gansu.chinatax.gov.cn/art/2023/5/9/art_70_3499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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