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財政補貼等增值稅政策問題即問即答
1.某新能源汽車企業2020年才收到2019年銷售新能源汽車的中央財政補貼,請問需要繳納增值稅嗎?
答:從2020年1月1日起取得的財政補貼收入,是指納稅人2020年1月1日以后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取得的財政補貼。納稅人2020年1月1日后收到2019年12月31日以前銷售新能源 稅務問答,納稅[詳情]
合作建房有關營業稅籌劃案例
【案例】 深圳桂園實業發展公司、深圳黃強電子有限公司兩企業合作建房,深圳桂園實業發展公司提供土地使用權,深圳黃強電子有限公司提供資金。深圳桂園實業發展公司、深圳黃強電子有限公司兩企業約定,房屋建好后 營業稅籌劃,營業稅[詳情]
202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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