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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文件 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關于轉發(fā)《國家稅務總局關于2022年“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第二批措施的通知》的通知
2022-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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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浙江最新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各市、縣(市、區(qū))稅務局,局內各單位:
為進一步鞏固拓展黨史學習教育成果,更好落實新的組合式稅費支持政策,為納稅人繳費人提供更快捷、更規(guī)范、更有感的服務舉措,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2022年“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第二批措施的通知》(稅總納服函〔2022〕24號)轉發(fā)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貫徹執(zhí)行。
一、抓好責任落實
全省各級稅務機關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結合稅務總局、省局首批便民辦稅繳費措施,立足本地工作實際,層層壓實責任,細化工作措施,對標對表抓落實,確保第二批措施落地落實落細。
二、強化跟蹤問效
全省各級稅務機關要加強對各項措施執(zhí)行情況的監(jiān)督檢查,跟蹤實施效果,不斷改進完善。對落實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對落實不力的單位要限時督促整改。省局將適時開展春風行動落實情況督促檢查,確保各項措施取得實效。
三、做好總結上報
各地要及時總結春風行動各項措施落實情況和具有示范效應的亮點工作,把一些好的舉措和做法規(guī)范化、制度化,形成長效機制。根據工作開展情況適時向省局報送創(chuàng)新做法、典型經驗信息和各級領導批示。并于6月25日、11月15日前報送半年度及年度工作總結。總結報告應包含但不限于基本情況、工作成效、意見建議等內容,其中工作成效應以典型案例和數據反映,避免內容空洞不實。
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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