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
由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2年4月30日前與單位以書面或者電子等方式進行確認,補充提供其納稅年度內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國家稅務總局,2022年第1號,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年度匯算,稅前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公益性捐贈,企業年金,商業健康保險費,年度匯算退稅,年度匯算補稅[詳情]
202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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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關于發布《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管理辦法》的公告
為進一步規范全區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管理工作,按照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并結合前期工作實踐,國家稅務總局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修訂了《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管理辦法》,現予以發布,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內蒙古自治區地方稅務局關于修訂<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管理辦法>的公告》(內蒙古自治區地方稅務局公告2016年第15號發布、國家稅務總局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1號修改)同時廢止。 城鎮土地使用稅[詳情]
202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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