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是否有調整?
答: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49號)規定,各省2020年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下限可繼續執行2019年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準,個人繳費基數上限按規定正常調整。 保障部,財政部[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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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彌補年限是否有調整?
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的通知》(財稅〔2018〕76號)規定:“一、自2018年1月1日起,當年具備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以下統稱資格)的企業,其具 高新企業稅務,高新企業稅籌[詳情]
20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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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增值稅稅率調整后,對增值稅發票開具是如何規定的?
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稱納稅人)在增值稅稅率調整前已按原16%、10%適用稅率開具的增值稅發票,發生銷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開具紅字發票的,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紅字發票;開票有誤需要重新開具的,先按照原適用稅率開具紅字發票后,再重新開具正確的藍字發票。 增值稅,企業增值稅[詳情]
202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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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率調整后納稅人開具原稅率發票有何要求?
一個國家的創業者必須了解該公司所在國家的稅收政策,這樣才能更大程度地規避風險,獲得支持,所以寶典君特地推出了這個國內稅務政策系列,來分享國內稅務政策的具體內容和相關的解讀,幫助你快速了解當前的稅務政策形式,下面就跟著寶典君一起來看看吧。 稅率,納稅人[詳情]
202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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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產產品獎勵職工,該如何進行納稅調整
如企業以自產的產品作為非貨幣性福利提供給職工的,應當按照該產品的公允價值和相關稅費確定職工薪酬金額,并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相關收入的確認、銷售成本的結轉以及相關稅費的處理,與企業正常商品銷售的 會計,稅務[詳情]
202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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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年度未稅前扣除的成本費用追溯調整問題解析
對企業發現以前年度實際發生的、按照稅收規定應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業做出專項申報及說明后,準予追補至該項目發生年度計算扣除,但追補確認期限不得超過5年。 會計,稅務[詳情]
202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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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的企業如何調整為按季度預繳?
答: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企業所得稅分月或者分季預繳,由稅務機關具體核定。納稅人在4、7、10月申報時,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系統將提示按季預征。申報期結束后,主管稅務機關將根據申報情況篩查需要調整納稅期限的納稅人,并聯系納稅人辦理調整事項;納稅人也可聯系主管稅務機關進行調整。年度結束后,原則上在小型微利企業擴大優惠力度期限內,不再調整納稅期限。 企業所得稅,所得稅優惠[詳情]
202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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