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住房有關的個人所得稅的優(yōu)惠政策
根據(jù)《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20號)第二條第(六)項規(guī)定,個人轉讓自用達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籌劃[詳情]
202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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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住宅物業(yè)管理規(guī)定
4年8月19日上海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2010年12月23日上海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修訂根據(jù)2018年11月22日上海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關于修改〈上海市住宅物業(yè)管理規(guī)定〉的決定》修正根據(jù)2020年12月30日上海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于修改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規(guī)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上海市,物業(yè)規(guī)定[詳情]
202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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