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如何確定?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139號)規定:“第九條 納稅人銷售應稅產品,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訖銷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自產自用應稅產品,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移送使用的當天。 資源稅,納稅義務[詳情]
2021/7/5
31
中共北京市委印發《北京市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政務督查
[發文機構] 中共北京市委
[實施日期] ----
[成文日期] 2021-07-01
[發文字號] ----
[廢止日期] ----
[發布日期] 2021-07-06
[有效性] 有效
中共北京市委印發《北京市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字號: 大 中 小
各區委,市委各部委辦,市國家機關各黨組(黨委),各人民團體黨組,各國有企業和高等院校黨委:
現將《北京市關于加強對“一把手”和領導班子監督的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北京市[詳情]
2021/7/10
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