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先進制造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征管問題的公告》的解讀
2021年3月5日,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宣布,“對先進制造業企業按月全額退還增值稅留抵稅額”。3月31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從今年4月1日起,將運輸設備、電氣機械、儀器儀表、醫藥、化學纖維等制造業企業納入先進制造業企業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范圍,實行按月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近期,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于明確先進制造業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5號,以下簡稱15號公告),為確保相關政策能夠落實到位,稅務總局制發本公告,就先進制造業留抵退稅有關征管問題進行了明確。
本公告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要求,實現征管操作辦法與稅費優惠政策同步發布、同步解讀,增強政策落實的及時性、確定性、一致性。為方便納稅人準確理解、精準享受相關政策,現就有關問題解讀如下:
增值稅,退稅[詳情]
202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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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政策征管口徑問題的公告》的解讀
最近,國家稅務總局印發《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政策征管口徑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7號,以下簡稱本公告),明確了6項企業所得稅政策操作執行口徑。這是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的具體措施,是推進精確執法、精細服務、精準監管、精誠共治的具體體現。現就該公告具體內容解讀如下: 企業所得稅,政策征管[詳情]
202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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