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
由單位代為辦理的,納稅人應在2022年4月30日前與單位以書面或者電子等方式進行確認,補充提供其納稅年度內在本單位以外取得的綜合所得收入、相關扣除、享受稅收優惠等信息資料,并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 國家稅務總局,2022年第1號,辦理2021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年度匯算,稅前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公益性捐贈,企業年金,商業健康保險費,年度匯算退稅,年度匯算補稅[詳情]
202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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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住房貸款利息支出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采集表(電子模板) 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住房貸款利息支出 政策適用條件: 1.本人或者配偶購買的中國境內住房; 2.屬于首套住房貸款(可咨詢貸款銀行),且扣除年度仍在還貸; 3.住房租金支出和住房貸款利息支出未同時扣除; 不符
個人所得稅,所得稅[詳情]
20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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