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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問答 我單位是一般納稅人,取得的電子發票(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應如何進行用途確認?如何填寫申報表抵扣進項稅額?
2025-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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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浙江熱門問答
問:我單位是一般納稅人,取得的電子發票(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應如何進行用途確認?如何填寫申報表抵扣進項稅額?
答:根據《財政部 中國民用航空局關于民航旅客運輸服務推廣使用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的公告》(財政部 中國民用航空局公告2024年第9號)規定:九、購買方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可通過稅務數字賬戶對符合規定的電子行程單進行用途確認,按規定辦理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報抵扣的電子行程單進項稅額,在納稅申報時應當填寫在《增值稅及附加稅費申報表附列資料(二)》(本期進項稅額明細)的“認證相符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相關欄次中。
十、本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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