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上市公司兩起稅籌成敗案例看并購重組土地增值稅五大風險
上市公司并購重組,涉及到公司、證券、勞動、稅收等諸多法律關系的處理。在設計并購重組方案時,不能僅僅關注公司本身的商業目的、發展規劃,還應當考慮到其他各項因素,從而在最大程度節約成本的同時,實現公司的商業訴求。 并購重組,土地增值稅[詳情]
202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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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中間判斷為小型微利企業的,預繳期限如何確定?
答:為了推進辦稅便利化改革,從2016年4月開始,小型微利企業統一實行按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因此,如果按月度預繳企業所得稅的企業,在年度中間4月、7月、10月的納稅申報期進行預繳申報時,按照規定判斷為小型微利企業的,自下一個申報期起,其納稅期限將統一調整為按季度預繳。同時,為了避免年度內頻繁調整納稅期限,《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號)規定,一經調整為按季度預繳,當年度內不再變更。 小微企業納稅,納稅[詳情]
202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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