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的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是否有調整?
答: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實施期限等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49號)規定,各省2020年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下限可繼續執行2019年個人繳費基數下限標準,個人繳費基數上限按規定正常調整。 保障部,財政部[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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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 天津市民政局關于我市社會組織法人登記證與稅務登記證“兩證整合”有關事項的公告
為深入貫徹《天津市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實施方案》,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批轉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總體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33號)關于建立覆蓋全面、穩定且唯一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的要求,持續推進“放管服”改革,更好地為社會組織辦實事 天津市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實施方案,國務院關于批轉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總體方案的通知,國家稅務總局天津市稅務局[詳情]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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