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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術企業發生虧損后,彌補虧損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202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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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天津熱點問答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虧損結轉年限的通知》(財稅〔2018〕76號)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當年具備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格(以下統稱資格)的企業,其具備資格年度之前5個年度發生的尚未彌補完的虧損,準予結轉以后年度彌補,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10年。”
因此,高新技術企業彌補虧損時間最長結轉年限延長至10年。
轉載連接:http://tianjin.chinatax.gov.cn/11200000000/0300/030005/2022071509174468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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