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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寧夏回族自治區稅務局 熱點問答 個人換購住房個人所得稅退稅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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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寧夏熱點問答
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延續實施支持居民換購住房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住房城鄉建設部公告2023年第28號)規定:“一、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現住房出售后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其中,新購住房金額大于或等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全部退還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新購住房金額小于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按新購住房金額占現住房轉讓金額的比例退還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轉載連接:http://ningxia.chinatax.gov.cn/art/2024/11/1/art_10996_3476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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