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衛生許可證怎么辦理
公共場所經營者申請衛生許可證的,應當提交下列資料:
(一)衛生許可證申請表;
(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身份證明;
(三)公共場所地址方位示意圖、平面圖和衛生設施平面布局圖;
(四)公共場所衛生檢測或者評價報告;
(五)公共場所衛生管理制度;
使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還應當提供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檢測或者評價報告
公共衛生許可證辦理流程如下:
1.申報:申請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衛生許可證申請書》或《衛生許可證變更申請書》并遞交符合衛生要求有關材料(材料要求見后)。
2.登記:依照衛生許可受理規定和公共場所許可的條件,對屬于受理范圍的申報材料進行核對、登記。新建、改建、擴建公共場所應按照預防性衛生監督工作程序,先辦理建設項目衛生審查認可,按審核批準的內容施工,工程竣工后申辦建設項目竣工衛生驗收認可,再申報辦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3.受理:經對申報材料審查后,衛生行政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對符合受理規定的發放《行政許可受理通知書》;不符合受理規定的發放《行政許可不予受理決定書》;對于資料不全的,發出《 代理辦證,許可證變更,公共衛生許可證[詳情]
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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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推進納稅繳費便利化改革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認真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要求,經國務院同意,現就進一步推進納稅繳費便利化改革、持續提升為市場主體服務水平、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稅收營商環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推進納稅,優化稅收[詳情]
202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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