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捐贈給公益性社會組織免征什么稅?
2022-03-30
35
捐贈給公益性社會組織免征什么稅?小編來帶大家了解一下。
?
什么是公益性社會組織?
公益性社會組織,包括依法設立或登記并按規定條件和程序取得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資格的慈善組織、其他社會組織和群眾團體。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民政部關于公益性捐贈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財政部公告2020年第27號)
免征增值稅的情況
(一)扶貧貨物捐贈免征增值稅。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務院扶貧辦關于扶貧貨物捐贈免征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務院扶貧辦公告2019年第55號)規定:“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對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或直接無償捐贈給目標脫貧地區的單位和個人,免征增值稅。
因此,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納稅人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捐贈自產的貨物給目標脫貧地區,可以免征增值稅。
在2019年4月10日之前已征收入庫的按上述規定應予免征的增值稅稅款,可抵減納稅人以后月份應繳納的增值稅稅款或者辦理稅款退庫。已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應將專用發票追回后方可辦理免稅。無法追回專用發票的,不予免稅。
(二)疫情防控有關捐贈免征增值稅。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9號)第三條規定,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除生活服務業)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或者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無償捐贈用于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執行到2021年12月31日。
希望以上內容可以幫到大家。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轉自其它媒體,相關信息僅為傳播更多信息,與本站立場無關。月盛科技不保證該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文字、視頻、音頻、數據及圖表)全部或者部分內容的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時性、原創性等,如有侵權請聯系400-716-8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