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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開發企業分期收款銷售開發產品,應在什么時候確認收入繳納企業所得稅?
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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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內蒙古熱點問題
根據《關于印發<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31號)第六條規定:“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銷售開發產品的,應按銷售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款和付款日確認收入的實現。付款方提前付款的,在實際付款日確認收入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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