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服務出實招!助力企業享紅利添活力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推進“放管服”改革,為企業降成本增活力,稅務部門不斷創新服務手段,通過稅收大數據分析、推送“稅費政策明白卡”等方式,推動稅費優惠政策落實落細,助力企業發展壯大。 企業服務,企業稅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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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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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議產品組裝后銷售的稅務籌劃
如果企業將“先組裝后銷售”的方式改為“工廠銷售商店組裝”方式,就可以大大降低消費稅稅收負擔,增加企業經濟收益。 稅務籌劃,稅務[詳情]
202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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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住房貸款利息支出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采集表(電子模板) 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采集表-住房貸款利息支出 政策適用條件: 1.本人或者配偶購買的中國境內住房; 2.屬于首套住房貸款(可咨詢貸款銀行),且扣除年度仍在還貸; 3.住房租金支出和住房貸款利息支出未同時扣除; 不符
個人所得稅,所得稅[詳情]
20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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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有關事項的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現就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對化妝品制造或銷售、醫藥制造和飲料制造(不含酒類制造)企業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30%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二、對簽訂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分攤協議(以下簡稱分攤協議)的關聯企業,其中一方發生的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稅前扣除限額比例內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可以在本企業扣除,也可以將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攤協議歸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計算本企業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限額時,可將按照上述辦法歸集至本企業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不計算在內。
三、煙草企業的煙草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一律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四、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執行。《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41號)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
廣告費,業務宣傳[詳情]
202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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