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道路運輸許可證需要什么資料
一、《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申請表》,請用黑色水筆正楷填寫,不得涂畫。
二、工商部門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證件必須在有限期內,必須為注冊在浦東新區的內資企業。
三、企業法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如非法人本人辦理,需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授權委托書。證件必須在有效期內。授權委托書請按照窗口所提供的規范格式授權委托書填寫完整。身份證件請單獨復印。
四、聘用或擬聘用駕駛員的機動車駕駛證原件及其復印件、從業資格證原件及其復印件。擬聘用外地駕駛員的須提供本市公安部門發放的《外省市機動車駕駛人登記憑證》原件及其復印件(核名階段的企業不需提供)。證書必須在有效期內并未同一人所有。
五、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本
(1)安全教育與培訓制度;(2)車輛管理制度;(3)駕駛員管理制度;(4)行車安全檔案管理制度;)(5)行車安全監督檢查制度;(6)事故統計報告制度;(7)安全生產責任制度;(8)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六、已購置運輸車輛的企業提供:
(1)行駛證原件及復印件,行駛證上車輛所有人為申請單位名稱,車輛使用性質為貨運
(2)綜合性能檢測站開具的有效 代理辦證,許可證[詳情]
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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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關于發布《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管理辦法》的公告
為進一步規范全區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管理工作,按照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并結合前期工作實踐,國家稅務總局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修訂了《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管理辦法》,現予以發布,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內蒙古自治區地方稅務局關于修訂<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管理辦法>的公告》(內蒙古自治區地方稅務局公告2016年第15號發布、國家稅務總局內蒙古自治區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1號修改)同時廢止。 城鎮土地使用稅[詳情]
202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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