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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出租房屋稅收?收多少??
202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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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出租廠房一般要交納以下幾種稅:
1、按照租金收入交納5%的營業稅;
2、按照租金收入交納12%的房產稅(如果稅務部門已經按照房產余值征收了1.2%的房產稅,那么就不再按照租金收入交納12%的房產稅);
3、按照房屋租賃合同所記載的租金的金額交納千分之一的印花稅;
4、房屋出租如果是主營業務,租金收入減成本、費用、稅收(以上列舉的幾種稅)后有利潤,還應按照33%的稅率交納企業所得稅;如果房屋出租不是主營業務,減除成本、費用、稅金后的利潤記入其他業務利潤,按照33%的稅率交納企業所得稅(如果年利潤沒有達到10萬元以上,所得稅稅率為27%) 。
5、在簽訂租賃合同時,經雙方協商,既可由承包經營方交,也可由發包方交。
.什么是房屋租賃?
根據《天津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第二條第二款規定,房屋租賃是指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
2.出租應遵循那些原則?
根據《天津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第四條規定,房屋租賃應當遵循自愿、公平、有償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并應當依法繳納稅費。
房屋租賃當事人不得利用租賃房屋進行違法活動,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3.出租房屋應符合哪些條件?
根據《天津市公安局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第六條、第七條規定:
(1)獨立成間,室內面積在6平方米以上,平均每人居住面積在2平方米以上,門窗牢固;
(2)具備防盜防火條件;
(3)電器線路、設備符合國家電器安全規程,居室內不準安裝管道煤氣設施。
4.哪些房屋不符合出租條件?
根據《天津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第五條規定,租賃的房屋包括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其他合法權屬證明的;
(2)共有的房屋,未經全體共有人書面統一的;
(3)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4)屬于違章建筑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5.房租出租人有哪些治安責任?
根據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和《天津市房屋租賃管理決定》。
(1)不準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證件的承租人;
(2)與承租人簽訂有效合同,與轄區派出所簽訂《房屋租賃治安責任保證書》,承租人是暫住人口的,應當帶領其到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戶口登記,并辦理《暫住證》;
(3)出租人出租房屋必須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4)對承租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常駐戶口所在地、職業或者主要經濟來源、服務處所等基本情況進行登記,并向公安派出所備案;
(5)發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的,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6)對出租的房屋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不安全隱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7)房屋停止租賃的,應當到公安派出所辦理注銷手續。
6.房屋承租人有哪些治安責任?
根據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第八條規定和《天津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第十三條規定:
(1)必須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證件;
(2)租賃房屋住宿的外來暫住人員,必須按戶口管理規定,在三日內到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戶口登記;
(3)將承租房屋轉租或者轉借他人,應當向當地公安機關備案;
(4)安全使用租賃房屋,發現租賃房屋有不安全隱患,應及時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
(5)承租的房屋不準用于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
(6)集體承租或單位承租房屋的,應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7)承租人租賃房屋必須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
7.房屋出租人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應當提交哪些材料?
根據《天津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第十四條規定:
(1)房屋租賃合同;
(2)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屋合法權屬證明;
(3)出租人的身份證明;
(4)出租代管房屋的,提供委托代管人出租的證明;
(5)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證明。
8.將不符合出租條件的房屋出租有哪些處罰規定?
根據《天津市房屋出租管理規定》第三十五條規定,將不合符合出租條件的房屋出租的,由市或者區、縣房地產管理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可處以1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9.出租房屋未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的有哪些處罰規定?
根據《天津市房屋租賃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規定,不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的,由市或者區、縣房地產管理局責令限期補辦登記備案手續,逾期仍不補辦的,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
10.出租人未與公安派出所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出租房屋的有哪些處罰規定?
根據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第九條第一款規定, 責令限期補辦手續并沒收非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可以并處月租金五倍以下的罰款。
11.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證件的有哪些處罰規定?
根據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第九條第二款規定,處以警告、月租金三倍以下的罰款。
12.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責任,發現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或者有違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報告,或者發生案件、治安災害事故的有哪些處罰規定?
根據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第九條第三款規定,責令停止出租,可以并處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罰款。
13.承租人將承租房屋轉租、轉借他人,未按規定報告公安機關的有哪些處罰規定?
根據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第九條第四款規定,處以警告,沒收非法所得。
14.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的有哪些處罰規定?
根據公安部《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第九條第五款規定,沒收物品,處月租金十倍以下的罰款。
15.公安部等六部委局對出租房管理工作中14種違規處罰是哪些?
根據公安部等六部委局公通字[2004]83號文件規定:
(1)符合出租條件但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手續的,由房地產管理部門責令補辦手續;
(2)不符合出租條件而出租的,由房地產管理部門依法給予處罰;
(3)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后未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的,經通知拒不改正的,由公安部門依照《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第九條第(一)項的規定予以處罰;
(4)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證件人員的,由公安部門依照《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第九條第(二)項的規定予以處罰;
(5)明知承租人違反爆炸、劇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險品管理規定,利用出租房屋非法生產、銷售、儲存、使用危險物品,不及時制止、報告,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由公安部門依照《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第九條第(三)項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6)明知是贓物而窩藏的,由公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7)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占用防火間距的,由公安消防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的規定予以處罰。
(8)出租房屋有重大火災隱患,經公安部門通知不加改正的,由公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條例》第二十六條第(八)項的規定予以處罰;
(9)不按照規定為暫住人口申報暫住戶口登記的,由公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五)項的規定予以處罰;
(10)介紹或者容留賣淫的,由公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條例》第三十條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11)為他人進行賭博活動提供出租房屋的,由公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一)項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12)為他人制作、販賣淫穢圖書、光盤或者其他淫穢物品提供出租房屋的,由公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條例》第三十二條第(二)項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13)明知是有犯罪行為的人而為期提供出租房屋,幫助其逃避或者為其作假證明的,由公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14)有稅收違法行為的,由稅務部門依法給予處罰。
16.對租賃房屋實行稅收征管工作的依據是什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公安部、建設部、國家稅務總局等六部局聯合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出租房屋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公通字〔2004〕83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等法規,依法對居民個人出租居住用房取得租金收入實行稅收征管。
另依據天津市流動人口辦公室、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地方稅務局《關于開展房屋租賃稅收征管工作的實施意見》(津流辦[2005]20號)文件要求,區地稅局委托我區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對居民個人出租居住用房取得租金收入的應納稅款實行代征。代征人員將持統一證件上崗,并使用統一稅票。
17.個人房屋租賃稅收征管工作應征收哪些稅種?
個人房屋租賃稅收征管工作所征收稅種是指我市個人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應依法征收營業稅及附加,房產稅和個人所得稅。
18.個人房屋租賃計稅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1)個人出租居住用房取得的租金收入,按5%綜合負擔率征收稅款。
(2)個人出租的非居住用房取得的租金收入,按以下標準征收稅款:
應納房產稅=房屋租金收X 12%
應納營業稅及附加=房屋租金收入X 5.55%
應納個人所得稅收入額=房屋租金收入-已納房產稅-已納營業稅
①收入額>4000元的,應納個人所得稅=應納個人所得稅收入額X 8%
②收入額<4000元的,應納個人所得稅=(收入額-800)X 10%
19.納稅人需提供并由代征部門存檔備查的資料有哪些?
(1)房產證(無房產證需提供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1份。
(2)房屋租賃合同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出租房屋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0.個人出租房屋偷逃稅及抗稅行為有哪些處罰規定?
對納稅人偷、逃出租房屋應納稅款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進行處罰。
對納稅人抗稅行為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進行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應按《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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