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進項稅額加計抵減政策的條件是什么?
答:根據《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第七條規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許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0%,抵減應納稅額(以下稱加計抵減政策)。 增值稅改革,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詳情]
202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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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支持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和省委十一屆八次、九次全會決策部署,營造一流創新生態,激勵科技人員創新創造,深入推進創新驅動引領高質量發展,制定如下政策。 支持科技,四川省[詳情]
202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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