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負債跟預收賬款如何區分?
預收賬款的概念并不強調,和已成立與客戶之間的合同,在合同成立前已收到的對價不能稱為合同負債,但仍可作為預收賬款,合同一旦正式成立,又要將預收賬款轉入合同負債,兩者都是先收錢再提供商品。預收賬款往往是商品和交貨期等已確定,而合同負債是商品和交貨期等還不確定 合同負債,預收賬款[詳情]
202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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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務管理服務局解讀《湖南省全面推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
為方便企業群眾辦事創業,更好地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2號)要求,省政務局牽頭研究起草了《湖南省全面推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同步編制《湖南省涉企經營許可告知承諾制事項指導目錄(第一批)》(以下簡稱《指導目錄》),制定《湖南省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書(范本)》和《申請人承諾書(范本)》,廣泛征求吸納了省直部門和市州意見建議,并根據省司法廳合法性和公平競爭審查意見再次修訂完善。6月16日,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實施方案》。 湖南省,經營許可方案[詳情]
202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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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我年度匯算的主管稅務機關?
答:是指負責受理和處理您年度匯算相關業務的稅務機關。主管稅務機關主要負責接收您提交的年度匯算申報、受理并處理您的退稅申請、接收補繳稅款等年度匯 稅務機關,年度申請[詳情]
202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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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中間判斷為小型微利企業的,預繳期限如何確定?
答:為了推進辦稅便利化改革,從2016年4月開始,小型微利企業統一實行按季度預繳企業所得稅。因此,如果按月度預繳企業所得稅的企業,在年度中間4月、7月、10月的納稅申報期進行預繳申報時,按照規定判斷為小型微利企業的,自下一個申報期起,其納稅期限將統一調整為按季度預繳。同時,為了避免年度內頻繁調整納稅期限,《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型微利企業普惠性所得稅減免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2號)規定,一經調整為按季度預繳,當年度內不再變更。 小微企業納稅,納稅[詳情]
202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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