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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寧夏回族自治區稅務局 熱點問答 實際結算金額與簽訂合同所載金額不一致的情況下如何貼花?
202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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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寧夏熱點問答
答:根據《國家稅務局關于印花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規定》((1988)國稅地字第25號)規定:“9.某些合同履行后,實際結算金額與合同所載金額不一致的,應否補貼印花?
依照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應在合同簽訂時按合同所載金額計稅貼花。因此,對已履行并貼花的合同,發現實際結算金額與合同所載金額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補貼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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