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的部分稅費都包括哪些?
2022-10-29
29
來源:海南熱點問答
答: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的稅費包括所屬期為2021年10月、11月、12月(按月繳納)或者2021年第四季度(按季度繳納),即納稅人應當依法于2021年11月、12月及2022年1月申報期內申報的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除外)、國內增值稅、國內消費稅及附征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時繳納的稅費。
政策依據:《財政部關于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30號)
轉載連接:http://hainan.chinatax.gov.cn/gzcy_2_4/02136774.html
免責聲明:以上內容轉自其它媒體,相關信息僅為傳播更多信息,與本站立場無關。月盛科技不保證該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文字、視頻、音頻、數據及圖表)全部或者部分內容的準確性、真實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時性、原創性等,如有侵權請聯系400-716-8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