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薪金融企業優惠政策
1、凡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企業所得稅稅率由原來的25%降為15%,相當于在原來基礎上降低了40%(詳見08年1月起實行的《企業所得稅法》二十八條),連續三年,三年期滿之后可以申請復審,復審通過繼續享受三年稅收優惠。(如年納稅100萬,申報通過當年,即可享受減免40萬的優惠,三年就可減免120萬稅收,六年則減免240萬); 稅收優惠,基本門檻,企業所得稅[詳情]
202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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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成都稅務譜寫現代化稅收新篇章
今年以來,全國多地營商環境建設提速,成都也正式開啟國際化營商環境政策體系4.0版本建設,為市民和企業進一步打造穩定公平的發展環境。從2019年落地1.0到2021年進階4.0,短短兩年時間,成都憑借斐然的營商環境建設成績,成為國際化營商環境建設標桿城市。
良好的營商環境,離不開高效高質稅務服務的助力。近年來,在成都建設營商環境過程中,國家稅務總局成都市稅務局(以下簡稱“成都稅務”)圍繞建設全面體現新發展理念的城市總目標,綜合施策,砥礪奮進,加快辦稅繳費便利化改革,深化稅收領域“放管服”改革,稅收營商環境持續優化,納稅人滿意度等評價指標持續提升。 優化營商,四川[詳情]
202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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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需要什么條件
一、申報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業擁有核心知識產權,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并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
(三)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四)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八)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企業認定[詳情]
20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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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形資產發生減值,如何確定稅前扣除攤銷額
用于研發活動的無形資產,同時用于非研發活動的,企業應對其無形資產使用情況做必要記錄,并將其實際發生的攤銷費按實際工時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間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計扣除。 會計,稅務[詳情]
202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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